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6-05 11:31:31 點閱:13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4年5月29日經水工字第11405108150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水利署已提供權管環境敏感地區應免查範圍及圖資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該署並已建置「環境敏感地區單一窗口查詢平台」(網址:https://eland.nlma.gov.tw/SEPortal)受理相關查詢事項。
三、為簡政便民及提高行政效率,自114年7月1日起,涉及旨揭查詢事項經濟部水利署不再受理,請逕由前述平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