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縣政府113年10月4日府教體字第1130378497號函、教育部113年9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6063號函、農業部「推動學校採用國產可溯源乳品專案實施計畫」及113年9月24日農業部召開「推動學校採用國產可溯源乳品專案實施計畫」執行方式說明會主席裁示事項辦理。
二、旨揭文件請參閱附件。
張貼日期: 2024-10-08 12:47:57 點閱: 430 (39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縣政府113年10月4日府教體字第1130378497號函、教育部113年9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6063號函、農業部「推動學校採用國產可溯源乳品專案實施計畫」及113年9月24日農業部召開「推動學校採用國產可溯源乳品專案實施計畫」執行方式說明會主席裁示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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