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07 09:15:17 點閱:20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4年6月26日召開114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為增進學校對於校內普通班經鑑輔會鑑定確認或疑似之身心障礙學生輔導服務流程的知能,結合特殊教育及輔導諮商系統共同評估學生的需求,提供整合性的資源及服務,特訂定輔導服務流程,以供各校參考。 |
三、 | 本輔導服務流程結合本縣三級輔導的運作機制,請各校依據本府114年7月28日府教特字第1140287747號函規定配合辦理。 |
四、 | 本案聯絡人:特教輔導團張弘昌老師,7273173分機316。 |